湖北秭归:审计建言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再出新手笔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6日】
【来源: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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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秭归县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全县资产处置范围、调剂、出售、置换、报废、报损、捐赠、核销等七类处置方式、审批权限、处置程序、处置收入的管理及使用、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成为继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之后的又一份地方规定。这是该县审计工作取得的服务地方经济管理的又一成果。
    2009年,秭归县审计局在对两个单位的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了国有资产管理不善、核算管理不完整、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引起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长及常务副县长等领导批示国资部门要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拟定相关管理办法。上年末,该县国资局派出人员协助落实整改有关事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草拟了有关管理办法,经政府审查后,最终于今年出台了上述规定,成为该县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杜永庆 王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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