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将开展5区县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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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中的建设性作用,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将对部分区、县党委书记和区、县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
    沈阳市自施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来,主要对行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较少对党委书记进行审计。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现行只审计行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单一模式,很难科学全面客观地界定和评价区、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此,沈阳市委组织部今年安排对5个区、县党委书记和区、县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
    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沈阳市审计局在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吸收先进地区做法的基础上,对市、县两级参审人员进行了同步审计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对区、县党委书记和区、县长同步审计的基本思路,规定了审计范围、重点、评价、模式等内容、做法和要求,确保审计人员思想统一、目标明确、思路清晰。
    对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内容,主要是以决策、决策执行和决策执行结果三个环节为切入点,并各有侧重地对区、县党委书记和区、县长开展审计,对党委书记突出对其任期内重大经济社会决策的审计,在审计中重点关注决策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程序是否规范、民主、透明,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的规定,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区、县长主要审计其对中央与地方党委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其在民生、环保、土地管理、资金使用、资产、负债和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责任的履行情况。
    目前,沈阳市审计局对区、县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已经陆续进入审前调查阶段,不久将全面进入审计实施阶段。(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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