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岸审计局推行"五制"力促审计质量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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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以质量强审、质量立局为目标,以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要求为准绳,结合审计工作实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创新,逐步构筑了一套涵盖审计操作规程、质量考评、质量责任追究、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五制”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初步实现了审计质量控制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坚持重大问题处理集中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制度,坚持重大项目、审计疑难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力求在重点问题定性、处理上达成共识。在开展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党校经济责任审计中相关问题的定性;开发区管委会、建管站经济责任审计中违规问题的处罚等,均提交审计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措施,确保问题定性准确,最大限度防范审计风险。
    二是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制。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该局以纪检组回访为主线,以审计质量追究为核心,探索建立和完善以审计回访、审计复核、审计质量考核和审计质量追究为主体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制定了《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成立了审计质量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对审计项目进行抽查和考评;其次开展审计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到年终评先评优考核中,奖优罚劣;第三是出台了《审计质量问责制度》,明确了审计人员及相关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三是推行审计项目讲评制。近年来该局共选取了区党校经责审计等十余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审计项目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等多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认真开展讲评活动,由各审计组长对审计全过程通过多媒体进行演示,采取大家提问、相互讨论、讲评与点评相结合的方式,使审计干部得到一次与他人分享审计过程及审计成果的机会,在总结自身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优秀审计项目的先进方法及经验,达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审计项目质量的目的。
    四是探索中介机构监管制。为了防范投资项目委托审计风险,首先制定了《江岸区审计局委托审计管理办法》,建立了《审计质量、纪律承诺制》、《审计质量考核制》,从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的审计行为;其次是对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监管。建立审计情况周汇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第三是完善抽查、检查制度。指派专人随机抽查各中介审计小组的项目档案,对发现问题立即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五是完善审计特约监督员评议制。首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中聘请8人为局特约审计监督员,加大对审计干部执行审计纪律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民主监督力度;其次是定期邀请特约审计员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评议,虚心听取并合理采纳他们的意见及建议,达到促进审计质量提高的目的;第三是参与审计项目的审计或审议,实现参与和监督并行。对一些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项目,邀请特约审计员参加审计或审议。如:在对区劳动再就业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中,邀请特约审计员全程参与该项目审计,并将其提出的劳动再就业培训专业设置应贴近市场需求的建议纳入审计报告内容,充分发挥了特约审计员的监督职能。
    两年来,由于该局对审计质量管理的理念和质量控制机制进行不断的创新和探索,推行“五制”切实增强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审计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承担的七十余个审计项目,没有发生一起质量问题、行政投诉及行政复议。同时揭露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某单位经责审计中查出挪用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费和生活补助费达45万余元及虚报交通费6010元的违规事实,目前此案件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在某部门经责审计中查实公款私存等违纪金额计38.3万元、在某二级单位经责审计中查出小金库14.3万元、纪检部门依据审计结果分别对2名区管领导干部、2名科以下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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