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审计机关全面开展抗洪救灾款物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1日】
【来源:陕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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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中下旬,陕西省先后出现两次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引发了严重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带领全省人民全力以赴抢险救灾。中央和省上有关部门及时下拨款物,支持受灾地区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为确保救灾资金、物资按要求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安全、合理、有效使用,陕西省审计厅及时发出了《关于做好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和印发了《2010年全省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方案》,对全省抗洪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抗洪救灾款物审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借鉴近两年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和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抗洪救灾工作实际,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切实搞好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跟踪审计工作。
    《通知》明确了这次抗洪救灾款物审计的内容及重点,即受灾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对辖区内各级投入的财政性救灾资金和直接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以及采购、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管理、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查财政投入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措情况、抗洪抢险款物的安排使用情况和灾民安置救助钱粮的管理发放情况,注重发现和查处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救灾款物的违规违纪问题。非受灾市、县(区)审计机关重点审查向灾区捐赠款物的募集、划转、汇缴和结存情况,督促捐赠款物及时划转、汇缴到位,注重发现和查处滞留、截留、转移、挪用救灾捐赠款物的违规违纪问题。
    《方案》要求这次抗洪救灾款物审计要采取事中介入、全程跟踪、分阶段实施、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全省抗洪救灾款物审计工作由省厅社会保障审计处牵头组织实施,要求各市、县抽调具有近两年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经验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实施此项工作。抗洪救灾款物跟踪审计结果,由省厅统一汇总后并适时向社会公告。
    目前,重灾区安康市审计局领导重视,行动快,在抗洪抢险的第一时间就安排部署并介入了抗洪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工作;省厅社保审计处放弃公休假,在及时对省民政、财政部门及接受救灾捐赠款物的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分别进行了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全省审计工作方案,加强此项工作业务指导;其他市、县正在抓紧组织力量投入抗洪救灾款物跟踪审计工作。(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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