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审计局制定《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来源:广东省惠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该市审计局积极响应,快速行动,于8月20日发文颁布了该局的《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惠州市审计局将充分运用该市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的经验,大胆先行先试,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与审计执法公信力,确保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对审计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以创新审计执法责任机制为工作载体,以考评监督、责任追究为工作平台,为实现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为在更高标准建设“惠民之州”提供良好的法制服务与保障。
    通过全市审计机关的努力,力争到2013年实现以下:审计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审计执法责任机制初步形成;审计执法考核、监督及责任追究有效开展,违法或执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纠正,审计执法质量与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审计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审计执法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审计执法质量与效能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整个工作分四步实行:一是在2010年8月底前做好前期准备,健全领导机构、开展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在2011年4月前,建立健全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审计执法程序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三是在2011年底前建立完善审计执法考核、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四是2012年-2013年12月,做好阶段工作总结,落实评议考核制度,编印本局的《执法责任制手册》,巩固深化成果推广成果,基本完成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的工作目标。(黄碧玲 袁建中)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