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四个突出”大力提升审计风险防控能力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3日】
【来源: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积极应对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不断探索审计风险防控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审计风险防控机制,使审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突出教育为先,营造风险防控氛围。该局以人为本,坚持“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因知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构筑审计风险防控的基础。一是科学确定教育类别,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该局对风险岗位进行了分类,针对审计业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等岗位职能差异,因岗施教。二是精心设计教育内容,落实风险教育措施。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制定不同的教育内容。三是坚持分类按需施教,把握风险教育的关键。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树立“六观”为核心的专题教育;在科级干部风险教育中开展警示教育;在青年干部教育中引导青年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开展任职培训和任前廉政谈话;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实行廉政谈话教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突出审计权力流程再造,把握风险防控重点。该局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大力推行审计业务运行“四分离”改革,针对审计权力运行流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节点,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建立起“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
    该局围绕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将“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执行”四项职能进行了分离,对全局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重新确定和划分,设立了与此相适应的内设机构。改变了过去一个审计项目从制定计划、现场审计、下达审计决定直至执行审计决定的全过程,均由同一个业务部门“一杆子插到底”的做法,形成了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协作配合的审计业务管理和运行模式。
    突出惩防并举,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了更加有效地化解审计风险问题,该局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着力建立四大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审计风险信息收集机制。通过信访和投诉调查,效能、执法监察,领导交办及有关部门移送,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收集风险信息,建立审计风险信息档案库。二是建立审计风险评价机制。组织人员对收集、掌握的信息,采取表统计分析、经验分析、专家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分析、研究、评估审计风险,研究解决办法。三是建立审计风险预警反馈机制。分别针对潜在的、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审计风险,按不同级别发出预警进行提示,同时下发预警通知书,采取提醒谈话、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预防审计行为的发生,防微杜渐,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审计风险惩戒机制。实行审计风险“一票否决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将有无审计风险作为评定审计干部政绩优劣、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调动党员干部参加岗位廉政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突出三个结合,确保风险防控实效。一是坚持审计风险防控与与审计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该局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熏陶对风险防控的促进作用,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进社区等“四进”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方式,提高对审计现象的鉴别能力和廉政风险的抵御意识,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坚持审计风险防控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结合。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特点,完善内部岗位工作职责和责任规范,建立一系列自律性监督控制制度,使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制度监督。三是坚持审计风险防控与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该局把审计风险防控纳入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中落实审计风险防控的内容,推动审计风险防控的深入开展。(郑双银  石勇)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