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审计局采取五项措施深化财政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为目标,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审计思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审计思路。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各业务线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负责人组成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协调小组,从全局性、整体性、效益性角度,确定年度财政审计的工作目标和项目要求,编制财政审计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财政审计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是打破处室界限,集中力量联合审计。实行统一调配处室审计力量,统一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形成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统分有序、协调高效的组织体系。同时,将财政审计与其他各类审计项目相结合,使各业务处室的工作与财政审计工作融为一体,发挥整体优势,节省审计人力,提高审计效率。
    三是跟踪资金流向,加强指标数据分析。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有针对性地按照资金流向实施跟踪审计,揭示财政资金在分配、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审计工具,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运用效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通过指标数据的分析,真实客观地反映年度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预算扩面及预算执行的刚性程度,增强了审计评价的说服力。
    四是搭建关联平台,共享审计数据资源。将各专项审计与审计调查项目、绩效审计项目结合到一起,实施中相互利用取得的成果,提升审计成果与效率。实行财政审计项目带上1-2个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方式,深入研究预算执行中某一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审计工作例会交流的信息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的审计资料,从中挖掘可二次利用的信息资源,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
    五是提升“两个报告”质量,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好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向政府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这两个反映财政审计成果的重要载体,在今年的“两个报告”中,对问题、事项的反映更好地满足人大、政府的需求,充分体现宏观思维,提高可读性和可用性,促进了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葛学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