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审计局积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5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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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模式”作为全国经验,在推动财政审计工作深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促进财政审计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作用,坚持以财政“四项改革”为总揽,以政府性资金审计为基础,以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统筹安排税务与财政部门、财政与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项目资金、政府投资等审计,并坚持真实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努力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使“公安模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
    该局始终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不断深化、完善、提升“公安模式”。一是突出重要性,将预算执行审计作为拳头项目在年初工作布局时优先考虑。二是突出综合性,将综合素质高,能查、会写、又懂计算机的审计干部充实到财政审计岗位,集中优势兵力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三是突出建设性,在内容设计上既关注本地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又关注民生体现民情;既从宏观着眼分析问题,又从微观入手查错纠避,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深入审前调查,夯实工作基础
    该局高度重视审前调查工作,每个项目实施前,都召开专门业务会议,布置审前调查相关工作。在审前调查中,一是与被审计对象广泛联系,对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设置、核算形式、业务工作流程、银行账户设置、内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各项财产物资的内部管理状况、财政收支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对内控制度进行实地测评,初步评价出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三是对税收收入、本级预算收入、非税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上级财政补助、专项补助收入、采购预算、部门预算、预决算会计报表资料等大量电子数据进行采集。四是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性复核,基本上确定本次审计应该关注的业务环节和重点部门。
    实施动态审计,全程跟踪监督
    近年来,该局从财政分配入手,逐步实行了“全程式预算执行跟踪”动态审计,将审计监督贯穿于部门预算全过程,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结果实施全面跟踪,着重检查预算编制中,财政支出结构安排上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是否注重财政公共支出的结构调整和优化;是否体现“成本—效益”原则,通过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规范预算分配行为。具体讲,就是坚持做到“四步走”,一是预算方案参与审查;二是预算编制参与研究;三是预算执行全面检查;四是预算效果重点跟踪。对政府部门预算有关数据进行了测试,在部门预算探索期间,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部门,对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等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编制情况、政策性收费项目及前3年的收支平均水平进行摸底,为政府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翔实资料,有力推动了部门预算工作。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为了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该局以项目支出为切入点,分析项目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对照财政核定的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审计有无被挤占、挪用或改变用途,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损失浪费现象。在此基础上,将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时期的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对财务收支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进行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差异以及造成差异的原因,以评价有关支出的合理性。随后,对部门预算执行的支出结构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效益性。通过对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部门、单位间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对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对项目安排、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分析,评价项目立项的科学性、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是否符合预算要求。同时还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复核、信息收集、筛选等方面的优势,防范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罗会初 阳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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