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审计厅结合审计工作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织财政、税务、公安、工商、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行动中,内蒙古审计厅与自治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密切协作,多措并举,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开展好此次行动,内蒙古审计厅及时向全区审计机关转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并部署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方案。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将查处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列入审计工作重点,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使用虚假发票行为的审计力度。
    在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运用“审阅核对”与“询问了解”相结合,“案头审查”与“外围调查”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发现并查处了一些单位的发票违法违纪行为。如2009年,查出某社会团体通过虚开发票违规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69万元;查出某高校以作废的票据列支70多万元;查出某单位以广告费名义用虚假公章和票据列支,套取外聘人员的工资130多万元,偷逃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该厅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受到自治区协调小组的肯定,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姚丽华同志被评为2009年全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个人。(周庆林)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