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采纳审计建议 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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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积极采纳去年“同级审”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建议,制定《龙岩市关于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该市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企业的行业获利水平进行分类,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上缴财政专户,获利水平较高的矿产资源型企业按税后利润的50%计收,其他企业按税后利润的20%计收。二是试行期间收取的市级国有资本收益全额用于市工贸、交通、城市三大发展集团公司,加快扶强做大三大集团公司的发展步伐。三是市财政局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专户核算。
    目前,该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上缴财政2009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4491万元。该项举措有助于发挥当地财政职能,加强收益资金的监管,对进一步做大本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总量起到积极作用。(甘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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