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六项制度构建投资审计标准化操作体系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2日】
【来源: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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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切实防范投资审计风险,今年以来,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围绕投资审计组织实施、操作规程、外聘力量管理先后制订出台六项规章制度,全方位构建起投资审计标准化操作体系,实现了投资审计“六个统一”,为推进投资审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统一审计组织管理模式。针对过去分散管理带来的原则不明、方向不清、合力不强等问题,该局按照统筹审计工作发展思路,制订了《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组织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投资审计计划管理、项目组织管理、中介机构协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
    二是统一决算审计操作规程。该局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作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门制定了《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规程》。该制度从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审计通知书的下达、审计实施过程应注意的问题、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规范了决算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明确了决算审计的范围。
    三是统一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涉及情况复杂,管理盲点较多,带来审计风险相应较大。为此,该局制定了《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核心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突出不同的审计重点。 
    四是统一中介机构协审管理。该局立足于防范中介机构参审带来的审计风险,制定了《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协审行为。实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准入制”,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对入选中介机构实行淘汰制动态管理,对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违反审计署新“八不准”审计纪律的中介机构,取消其参审单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是统一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参审管理。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该局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了6名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投资项目审计。为规范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行为,该局制定了《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管理办法》。受聘人员完成聘期审计工作任务后,由投资审计科对受聘人员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向局审委会报告,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六是统一中介机构协审工作纪律规范。为增强协审人员廉政意识,约束协审行为,该局制定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纪律》,规定协审工作的“八个不准”。(杨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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