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计厅精心组织《国家审计准则》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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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日,刘家义审计长签署审计署第8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这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是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针对新修订《审计准则》中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获取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做出的调整,江苏省审计厅积极应对,周密部署《审计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成立了由金海江副厅长任组长,法规处、人教处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学习贯彻《审计准则》领导小组,负责学习贯彻过程中的组织、宣传、协调及有关具体事务,并向全省审计机关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通知》,通过厅网站全文公布《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宣传提纲》,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准则》在江苏审计系统的影响力。
    江苏省审计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审计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首先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将审计人员自学、参加审计署举办的集中培训和面向全省审计系统开展视频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审计准则》作为厅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贯彻《审计准则》作为提升依法审计水平和审计项目质量的有效手段。其次是认真开展研究讨论,组织一次由各省辖市审计局法制处处长及业务骨干参加的全省新准则研讨会,听取各地审计人员学习贯彻《审计准则》的体会和建议,对《审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进行研讨,针对需要细化、明确的部分拿出符合全省实际的解决方案。最后是积极完善健全配套规范,结合本省、本厅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对照《审计准则》要求和规定,完善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办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法、审计业务综合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定、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业务会议等业务流程事项,建立适合江苏的审理制度,为审计业务工作的顺利过渡奠定坚实基础,为明年1月1日《审计准则》正式施行做好充分准备,力争实现江苏审计工作与新修订《审计准则》的全面接轨,为江苏依法审计事业健康高速发展增添动力。(李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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