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审计局加强协审项目质量和风险控制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5日】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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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加强质量和风险控制,规范协审委托程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把好入口关。通过网上查询、实地考察、向当地审计机关了解等形式,对本县及邻近县市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13家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将这些单位的资质等级、服务信誉、工作业绩、专业力量等基本信息汇总比选,确定了10家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协审备选机构。同时对协审备选机构实行动态淘汰制,去年以来有2家协审机构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取消协审资格。
    二是把好委托关。建立了《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委托程序的规定》,明确对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一律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协审机构;对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以多个项目“捆绑”形式公开招标确定协审机构;对直接委托协审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局投审中心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协审机构。
    三是把好过程控制关。每个委托协审项目均由局机关干部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项目的审计实施。审计过程中,不定期召集协审人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探讨,理清思路,研究对策,调整方法;对有多个协审单位参加的审计项目或多个审计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统一衡量标准,加强质量控制;规定协审单位不准单独与施工单位联系和沟通,现场勘核、资料补充、意见交换等环节必须由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安排。量价核对,审计组长全程参与,并根据需要组织协审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会商,对重大问题做出协调和判断。
    四是把好复核关。对协审机构提交的每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均确定专人严格审核,抽样复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计质量。
    五是把好纪律关。在正式委托审计任务前,对协审人员进行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绩溪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廉政规定》,同时,每个审计组配备一名廉政监督员,由县纪委干部担任,督促审计人员做到廉洁从审。对协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因违反审计纪律或廉政规定而导致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一律取消其协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穆大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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