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专家会诊解难题 现场指导促整改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来源:江苏省昆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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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昆山市审计局在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自查整改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在分析自查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多,而且某些问题单靠被审计单位力量难以整改到位的现状,创新工作思路,本着服务、帮助、促进的态度,以健全制度、促进长效机制为目的,审计、监察、财政、国资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水利局、住建局、发改委、报社四家单位进行重点督查、专家会诊,受到被审计单位欢迎,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精选专家、对症把脉。经认真分析排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性质,发现涉及到国有资产产权、转移、交易、历史债权债务的明晰、土地征用手续的完善等问题较多,因此,决定请财政、国资、国土等部门专家到场,力求通过专家现场把脉,从专业角度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二是现场指导、开方拿药。通过听取单位情况介绍、剖析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良方,给疑难杂症开出灵丹妙药。如:针对某专项资金发生在九十年代的委托银行贷款至今难以收回的问题,提出要在核清帐目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汇报,请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尽力挽回专项资金损失,目前该单位已将报告报政府。又如:针对水利设施资产长期未入固定资产、土地征用手续未办理的问题,建议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水利资产家底,在此基础上,严格管理,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及土地部门研究土地征用手续问题。
    三是注重预防、意在长效。审计整改工作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现场督查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亲自到场,通过对整改问题的探讨,一致认为,整改督查、考核扣分不是目的,关键是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健全制度,促进管理,从制度上预防问题的发生。目前,被审计单位已建立各项制度20个,如:昆山市住建局根据审计意见出台了《建设局局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建设局关于老城区重点实事工程房屋拆迁招投标“残值回收”、拆除公司管理操作规程》;昆山市水利局出台了《昆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意见》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沈珊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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