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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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的力度,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建设性作用,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组织部、检察院、监察厅、审计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人民政府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专门发文,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二是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为审计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县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对于审计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孟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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