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县政府采纳审计意见加强乡镇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来源:浙江省景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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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浙江省景宁县审计局在对该县景南乡进行审计时,发现该乡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缺失、专项资金挤占等情况,并由此发现了该乡报账会计叶某挪用公款20余万的案件(叶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针对审计中发现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景宁县审计局又对部分乡镇进行调查,发现被调查的大部分乡镇均存在这一情况,该局及时向县政府发出了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信息专报。并建议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加强对各乡镇经费收支的审核监督工作,建议各乡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为此,景宁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经过调查研究,于近日向全县各乡镇、管理区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通知》。
    《通知》从乡镇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乡镇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乡镇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监督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并对乡镇的经费预算、费用支出、固定资产、应缴款项、暂存款项、专项资金的管理等进行细化和明确,特别是对经费支出、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了监督,形成了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和乡镇党委政府互相制约的机制。新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该县乡镇的财务管理,巩固“零负债”的成果和有效防止乡镇出现财政赤字。(赵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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