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江宁区审计局抓住两个核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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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紧紧抓住审计评价“四原则”和审计内容“五结合”两个核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问题,确定了审计评价“四原则”。一是重要性原则。对与经济责任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对与经济责任履行无重大影响的事项,可较少评价或不评价,并根据事项性质和数额大小选择评价的重点。二是客观性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对未进行审计的事项不作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审计评价应做到事实认定清楚、问题定性准确、责任界定明确。四是谨慎性原则。审计评价应不超出审计职责权限,对不能确认责任的经济事项,不界定责任;对证据不足,依据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在审计内容上做到“五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等常规审计相结合,针对常规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切入点;二是账面审计与内查外调相结合,以账面审计结合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从中发现线索、寻根溯源;三是审计本级与延伸审计调查相结合,将审计对象延伸到其掌握资金数额较大的所属部门、社区及与本级经济往来频繁的相关单位;四是经济责任审计与乡镇年度经济考核相结合,审查领导干部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五是经济责任审计与纪委、组织部门的案件线索相结合,审查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巫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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