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相关部门同级审整改及时到位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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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的落实。市长季建业明确指示,制订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对项目投资概算和预决算、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审计等全过程规范,加强监控、堵塞漏洞、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副市长沈健要求,由市发改委等部门就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概算、预决算审核审批等出台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明确的整改落实措施,注重从源头上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该市财政局加强源头控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杜绝一些部门和单位屡查屡犯。一是细化部门预算,完善项目库管理;严控项目预算的追加和调整,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改进预算执行系统,深化公务卡改革,增强财政动态监控功能。三是研究管理新机制,修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价,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该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投资审计相关办法,对出台近5年的《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进行修正和补充,以进一步规范全市投资审计工作。同时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监督力度和跟踪审计工作,将监督关口前移,实施征地拆迁成本概算预审,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督促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该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长效管理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促进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市发改委从投资计划、项目审批、概算调整方面加强监管、加大违规惩处力度。市住建委严堵管理漏洞,强化各环节管理。一是将项目储备库进一步扩大到整个政府投资城建项目范围。二是推行全过程审计等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划拨的管理,对未经批准严重超规模、超概算的工程项目,在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前停止拨款。此外,政府监管部门之间将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反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蒋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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