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采纳审计建议改革物价调节资金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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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采纳审计建议,发布并实施新的市场物价调节资金补贴办法,将资金的受益面从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改为低保人群消费环节等。
    盐城市政府在每年的几大节日,都要拨付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市场粮油、蔬菜、猪肉等的供应补贴,以维护节日市场基本生活品物价的稳定。盐城市审计局在对部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财政拨入的市场物价调节资金,没有完全专款专用,而是部分被挪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其他用途,真正用于市场补贴的仅占二成左右。
    鉴于现行的市场物价补贴办法属于间接发挥平抑物价的作用,并且在执行环节上难以保证专款专用、落实到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盐城市审计局以专报信息的形式向政府如实反映问题,并提出采取市场化办法,将资金有偿使用到上游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单位,改为相对集中,直接发给困难群众的建议。盐城市政府有关领导非常重视,市财政局也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新的物价调节资金补贴办法。
    该办法界定了市场物价调节资金补贴的范围,完善了资金补贴程序。今后,盐城市将根据节日期间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处理突发事件和农副产品科研项目、检测设备的购置、特殊区域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等需要,直接补贴到城市低保人员、政府采购部门和生产科研项目等。此举将有利于农副产品的绿色环保化,增加城市低收入人员的物价补贴幅度,以及抗通胀的能力,减缓其生活压力。(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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