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磨一剑:山东寿光股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花结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来源: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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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政府出台《寿光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该市在加强股级单位干部管理方面的制度创新,也标志着近三年来,该市股级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出了硕果。
    近年来,该市审计机关加强对股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一方面,他们组织人员草拟了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8项审计文书范本,并下发到有关主管部门参照执行,确保了审计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他们帮助股级单位健全机关事务、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三年来,共完成股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9个,查处账外资产、使用非税发票列支费用、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建议近百条,有效增强了股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他们依法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该《办法》的实施,也为该市股级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更高层次和更为明确的制度基础。如第五章日常管理,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加强对股级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具有独立财务、从事相应公共管理和经济活动的股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正职负责人(未任命正职的,为主持工作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工作按《寿光市股级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这一规定,必将促进该市股级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王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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