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审计局十措并举创新跟踪审计方式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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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十种跟踪审计方式方法,收到很好效果。
    一是限时告知。实施审计时,审计组即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遇有重大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审计组的书面承诺,然后由审计组派员跟进监督。这些重大事项包括:新增投资计划或概算调整、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土石方开挖、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单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
    二是召开例会。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一般每两个月牵头组织项目各有关参建单位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进展汇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三是应邀参会。审计组进点后即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规定,在被审计单位召开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重要会议时,应主动邀请审计人员参加,以便于审计组及时了解情况或参与有关意见。
    四是现场检查。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独立或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适时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造价控制、各相关监督部门及参建单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资料审查。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需要,适时全面审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和证件、概预算编制资料、征地拆迁资料、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招投标与合同资料、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各参建单位资质证书、有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会议纪要及工程管理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六是数据核查。审计组对项目的预算控制价、各项规费的缴纳标准、设计监理等费用的计取标准、设备和材料的数量及价格、工程量计量、议价项目的价费计取、关键工程部位的检测结果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适时进行全面核查。
    七是资金审查。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开始,以资金为主线,全过程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管理、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资金到位的及时性。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组还应延伸调查参建单位取得的建设资金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八是账务核查。跟踪审计期间和工程决算阶段,审计组应对项目的成本核算、账务处理、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逐一进行核查。对实行电子记账的项目,应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核查,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九是驻场办公。工程进展到关键阶段时,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组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充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与联系。
    十是其他措施。除采用上述措施外,审计组还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访谈、问卷调查、内控测评、统计分析等方式方法。
    去年以来,通过综合运用上述方式方法,该局在开展的37项跟踪审计项目中,核减工程投资2亿多元,揭露查处违规金额907.8万元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审计建议39条,较好地实现了跟踪审计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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