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审计局迅速组织学习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强化结果运用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来源:湖北省石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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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湖北省石首市审计局迅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一是深入细致学习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该局迅速向全局干部职工印发了中办、国办新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全文和刘家义审计长就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接受专访、审计署就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答记者问等重要内容,要求审计人员掌握规定的新变化、新特点,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按照石首市《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试行“四书制度”的通知》,对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中15名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问题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问题的轻重,分别及时下达提醒通知书,函询通知书或诫勉谈话通知书;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的组织部会同审计局一同向纪检监察机关下达移送处理书。近日,已拟定函询1人,提醒3人。
    三是谋划好2011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该局对照新规定,精心谋划好明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会同市委组织部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对2010年下半年已离任且未审计的、在职已任职3年的纳入审计对象,且延伸到市直部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已确定的审计对象纳入到了2011年审计计划,做到逢离必审、逢提必审、任中精审。依照新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刘军胜 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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