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审计厅贯彻落实两办文件 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3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中办、国办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颁布实施后,宁夏自治区审计厅积极传达学习,制定具体措施,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
    《规定》颁布后,宁夏审计厅多次召开学习会,组织审计干部认真学习,反复研读《规定》条款,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内容。同时对照《规定》要求,查找今年已经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存在的不足,逐一分析,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完善,切实将《规定》作为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准绳和指南。
    目前,宁夏审计厅抽调业务骨干,着手起草宁夏审计厅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并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安排部署明年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明确了深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继续坚持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为基础,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五责一规定”情况的工作思路。(季燕)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