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政府高度重视“同级审”报告 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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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高度重视《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责成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审计事项逐一核实,实事求是,认真分析检查,抓好专项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成效。
    厦门政府各部门根据该市“同级审”工作报告,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先后出台了8项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其中,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厦门市从2011年开始首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规范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实行年薪制的国有企业领导层,今后统一按基本年薪为基数计缴住房公积金,且规定缴存上限,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领导人员超基数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厦门市财政局出台了《厦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分类、使用、报批、监督等进一步予以明确。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减少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通过审计整改,收缴19户国有集团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6279万元, 收缴企业欠税和个人所得税4129万元,收缴专项资金结余和预算外收入2971万元,清退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多领取的补贴666.91万元。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了1个单位,处分了一个会计师事务所,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桓玲玲 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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