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长王宪魁对省审计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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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宪魁率领检查组到黑龙江省审计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后,王宪魁对黑龙江省审计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黑龙江省审计厅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纳入厅党组和厅领导班子议事日程,与审计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并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将反腐倡廉建设同推动“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及审计业务一起部署落实、一起督促检查,并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处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岗双责”,“一个负责、三个管好”,“六个严格执行”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在谈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时,他指出,日前中央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我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握实质,特别是要充分认清,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承担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抓好责任制落实,是在反腐倡廉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职责的重要制度保证。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确保省委确定的“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做出更大贡献。
    他强调,审计是保障经济有序运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黑龙江省审计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识深刻,工作思路清晰,构建惩防体系的措施得力。特别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在服务“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上,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黑龙江省审计厅在既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家、用好财,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一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以责任制为牵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二要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承担起为“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和政府各项决策的审计,确保阳光操作、规范操作,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法乱纪、奢侈浪费,特别是失职渎职行为。三要紧跟时代脉搏,探索寻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途径和新形式。把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全省审计工作重要任务,并通过依法审计来实现。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源头治理工程,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四要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管班子、带队伍、负总责,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直接领导责任。(王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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