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农业系统行业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3日】
【来源:四川省眉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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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按照“大经责”审计思路,四川省眉山市审计局对市、区县两级农业系统“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实行上下联动同步审计,形成了全市农业系统的综合审计报告并报送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针对查出的倾向性、普遍性、共同性问题,从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产生原因,要求被审计单位妥善解决市、区县两级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问题,改进项目和资金的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强化各区县农能办职能,加强对沼气协会国拨固定资产的监管,解决沼气网点后续服务工作。
    审计报告及建议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和全市农业系统的高度重视。该市农业局立即将综合报告转发到各区县农业局,各区县农业局针对审计建议相继出台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办法和制度。其中:东坡区制定了《农村沼气协会物管员管理办法》、《农村沼气协会资产管理使用办法》,仁寿县出台了《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定》,彭山县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丹棱县和洪雅县分别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通过审计,全市农业系统内部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专项资金项目档案,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制定了从立项批复到验收总结全过程的具体操作程序,有效保障项目安全规范地实施。三是督促沼气协会对国拨固定资产加强管理,对沼气服务专用设备的收支和领用进行登记,发挥国家投资的最大效用。(邹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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