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低保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来源:浙江省瑞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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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瑞安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低保民主评议工作制度的通知》,将低保评审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努力打造“阳光低保”,有效预防“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情况的发生。
    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活命钱”,是党和政府关怀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措施之一,事关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今年,瑞安市审计局对民政低保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部分已死亡人员仍在享受低保补贴等问题。审计报告引起瑞安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批示要求“抓好整改,健全机制”,促使市政府出台了上述规定,从源头上、机制上对低保管理工作进行完善和风险防范。
    该制度规定各村居(社区)建立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各乡镇(街道)建立低保评审小组。村民提出低保申请,首先由村委会(社区)及时组织评议小组成员开展评议,当场做出表决并宣布评议结果。然后提交低保评审小组再次组织入户核查、评审。对同意入保的家庭,确定补差金额,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村民无异议后再逐级上报。该制度还将低保民主评议工作列入乡镇民政工作重要考核内容。没有经过低保民主评议的低保申请,将不予受理,做到“逢进必评,要保必议”,确保把低保金发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曾步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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