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德城审计局三措并举学习宣传《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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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颁布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学习宣传新《规定》。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把12月份作为集中学习阶段,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12月份底进行闭卷考试,检查学习效果。对测试不及格者,进行待岗学习,补考后再上岗。二是借助媒体宣传。在德州日报德城版以答记者问和刊登《规定》重要条文的形式,宣传《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审计结果运用规定以及今后全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措施等,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召开讨论交流会。在全局召开了学习《规定》讨论交流会,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就新旧《规定》的主要区别和联系进行了讨论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审计人员对《规定》有关条文的理解。(李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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