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审计局筑牢干部节日“防腐墙” 确保年关成“廉关”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6日】
【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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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1月5日,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审计署网站刊发的《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转发刘家义审计长批示和<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文章的通知》有关精神,并下发《关于重申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节日腐败的若干规定》,对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廉政纪律提出明确要求,重申了廉政纪律相关规定,年关把好“廉关”,为党员领导干部筑牢节日“防腐墙”。
    《规定》要求,全局党员尤其是副科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审计工作“八不准”廉政纪律。
    《规定》重申了廉政纪律,要求全局审计干部严禁收送礼物、礼金、礼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讲排场,比阔气,作公款相互请吃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和酒后驾车;严禁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实物;严禁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和宴请被审计单位,审计组、科室(局)和个人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联谊活动。
    《规定》提出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全体审计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从来处理。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时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将在“两节”期间组成检查督导组,对各单位“两节”期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并进行通报和作为“五型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局纪检监察室将聘请部分监督员进行监督。对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要及时上缴局监察室,由监察开具收据并上缴市直机关纪工委。全体干部职工要相互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或制止。(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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