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落实两办新规 谋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来源:湖北省黄梅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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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新年伊始,湖北省黄梅县委组织部针对2011年乡镇换届工作,召开专题会,部署谋划今年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会上,该县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近几年来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权力制约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其他权力监督方式所无法替代的。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及时发现和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会议确定了该县今年对全县16个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从2月中旬开始,采取“先审后离”方式,审计内容根据两办新《规定》,一方面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乡镇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同时,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作为审计重点评价内容。这次对全县乡镇领导干部采取“先审后离”方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尚属首次。为解决审计人员少、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的问题,黄梅县审计局确定了由经济责任审计局与其他业务股齐上阵、打总体战相结合的方法。在审计工作中,严格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审计方案、统一现场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力求客观公正,确保审计质量。(何林军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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