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召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1日】
【来源:广东省广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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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组织召开了市本级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广州市审计机关2010年的工作,认为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特别是围绕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重点,开展了对亚组委、亚运会建设项目、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及多个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债务的审计(调查),部署了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的整改。充分发挥了审计服务亚运、保障亚运、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广州深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把审计整改与审计查处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依法监督,公正处理,注重实效;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廉政建设的高度,正确对待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经行为。
    会议强调要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完善长效整改机制。一要确保审计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落实整改责任,必须制定整改措施,必须体现整改实效”;审计机关要加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三个到位”,即:“整改意见要提到位,整改措施要指导到位,整改结果要监督到位”,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二要完善长效整改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研究和制定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整改情况的回访和检查核实制度与审计整改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审计整改实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税务、国资、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三要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四要推进审计公开。通过审计信息、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典型事例等方式,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整改效果。
    会议要求审计机关要从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三个方面提高审计监督水平,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预见性、宏观性、主动性和建设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作者姓名:张烨麟   单位:广州市     
    联系人:张烨麟         联系电话:020-8384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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