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长:审计报告要符合“三、三”标准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9日】
【来源:湖北省宜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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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湖北省宜城市市长周森锋在市审计局进行座谈和调研时指出:审计报告年年作,审计工作年年搞。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到底希望如何审?审什么?审计机关怎样才能呈献出一份有深度、有力度、有针对性审计报告,能真实揭露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精品力作,这应该是我们各级政府和审计机关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审计报告也是产品,它的对象就是满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和群众对财政资金运行状况的需求。审计重点要突出经济发展、民生、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审计思路要突出上级审计机关、领导、群众的需求;审计结果要突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廉政建设、社会和谐。周市长认为一个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必须符合“三、三”标准:
    一、审计思路三需要。一是上级需要。就是要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审计署要求对扩大内需安排的项目资金进行重点跟踪审计;二是领导需要。要针对一个地方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最迫切、最希望了解和掌握的财政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三是群众需要。还要针对群众最关心、最敏感、最直接的专项惠民资金进行公开透明性审计。通过审计真实破解领导和群众心中的疑惑
    二、审计方法三重点。审计机关是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守门神,是各级政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的“近卫军”和“铁算盘”。 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时一定要突出重点。一是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和涉及民生、三农、教育、卫生、环保等项目资金的审计。二是重点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单位是担负财政预算收支的财政局、负责税收征管的地税局、主营城市建设的城投公司和十二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国家项目资金的90%是通过以上十五个重点单位来实施的;三是重点内容。针对群众比较敏感的各单位项目专项资金、15万元以上建设和装修项目、生活招待费、招商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外出考察培训等容易产生腐败的费用纳入必审范围,并写入审计报告。
    三、审计结果三促进。一是促进发展。通过审计建议的形式着力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促进廉政。保证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着力规范依法行政和财政财务管理,促进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发展,真正发挥了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三是促进和谐。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使审计工作在规范财经秩序、推动深化改革和宏观调控、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更大作用。(张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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