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审计局“四项制度”为投资审计人员再筑“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6日】
【来源: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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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讨论如何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和加强廉政建设,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工程领域治理腐败中的作用,为投资审计人员再筑“防火墙”。在投资审计人员与县审计局领导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审计质量责任书的基础上,建立“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郧西县投资审计操作规程,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一是建立重要管理事项审计小组会议记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重要管理事项可以使用会议记录,制定和完善重要事项审计组讨论意见实会议记录制度,审计组成员每人都要发言,明确个人的责任,并且本人要亲自签字后再归档。
    二是审计报告初稿四人签字制度。在投资审计项目初步完成前,审计组成员不准与建筑方见面,审计报告初稿出来后,由审计小组复核人员、项目主审、投资局局长、审计局分管副局长四人签字后,再交与建筑方核对,核对有异议时审计小组再逐条依法依规给予解答和进一步认定。
    三是实行廉洁自律小结制度。每个投资审计项目完成任务后,审计组成员都要写出审计项目廉洁自律小结,并将小结归入项目档案和个人廉政档案。
    四是定期开展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每个季度,投资局召开一次廉政教育会,半年由审计局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大会,年终投资审计局所有成员写出廉政建设书面报告,上交县审计局纪检组予以备案。(涂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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