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柘荣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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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柘荣县审计局在对水利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工程管理、项目可行性、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此,该局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县政府,该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具体措施,并出台文件《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至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
    该意见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建设标准。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二是分类组织实施。采取整乡、整村推进,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采用高效净水器一体化净水设施,配水管网供水到户。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和标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四是加强水源保护。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修建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核定一处水价,落实一处管护,服务一方群众”的长效机制。六是加强部门配合。县水利局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管和责任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计划批复、任务下达、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徐显芳 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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