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审计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来源:湖北省钟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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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搞好新一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湖北省钟祥市审计局制定方案,完善制度,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一是定期组织学习。每周一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每个人写学习心得,谈学习体会,定期展开经验交流。
    二是建立健全审计、纪检、监察联合办案制度,形成合力监督网络。建立并实行了一套工作机制、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制度、整改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等。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合作,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同时实行严格的分级负责制、质量追究制和集体定案制度,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体系,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制定总体计划。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宗旨,制定经济责任总体计划。根据任期内必审一到两次和离任必审的原则,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划分为必审、抽审等类型,明确分年度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名单,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解决“先审后离”时开展工作的弊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这样既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出现的问题,又可以避免因时过境迁,人员变动而难以取得审计证据,同时也能减轻审计时的各种压力。
    五是坚持审计双向承诺制度。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要求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实行双向承诺,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同时,聘请审计义务监督员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回访,了解审计组实施审计情况和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审计工作的进行。
    六是注重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而且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范围,将审计结果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为选拔任用干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供决策信息,利用审计结果使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顺利交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王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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