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审计局扎实推进项目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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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结合本级实际,依托有效手段,紧扣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审计项目审理试点,强化审计过程质量控制,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依托远程审理,扩大审理工作覆盖面
    审理提前介入与人力资源紧张的矛盾,是制约市县审计机关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的最大难题。2010年初,宜昌市审计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统一思想,在一个月时间内增设科室,组建专班,出台制度,在所有项目中全面推行审计审理工作。
    他们依托的有效手段是:利用AO和OA交互功能,依托四级互联互通的审计专网,明确要求各地审计组每5个工作日必须打包上传一次现场审计资料,直至现场审计结束。上传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记录以及重要审计事项说明。审理科通过OA系统平台,实时查阅审计组上传的现场审计数据包,及时了解审计项目实施进度,对审计组上传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做好记录,并在后续审理中进行对照审查,实现对现场审计的实时监控,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披露。另一方面及时为审计组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持,大力促进查深查透。
    二、落实一线审理,促进审计力度和深度最大化
    审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双“慧眼”,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有手段,能够促进解决问题。这是该局对审理工作提出的明确定位。该局出台的《审计项目审理办法》,明确赋予了审理人员两个权限:对遗漏的疑点问题,审理人员可以要求审计组补充取证;对重大疑点问题,审理人员可以直接参与审计调查和取证。另外,结合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该局制定了《审计项目操作规程》,规定审计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目标、要求及时限,为审计人员开展审计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南。
    两项制度保障和奠定了该局审理工作的权威地位。一年来,该局坚持集中力量,延伸手臂,打出拳头,坚持从关注细节入手,对重大疑点问题和重点项目开展一线审理,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力度和深度的最大化。
    三、组织会诊审理,提高审理工作层次和水平
    任何新生事物都会遇到难以预料的困难。审理工作的面大了,范围广了,责任和义务对应增加,审理人员最初遇到的最大困扰和苦恼是难以处理好“三种关系”:与业务分管领导的关系、与业务科室的关系、与审计人员的关系。和审计人员各执己见,争吵一度成为审理过程中的常态。
    为解决这个矛盾,该局挑选财政、金融、农业资源环保等审计领域的行家里手担任兼职审理人员,以专家会诊的形式,直接参与重大项目审理,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减少了分歧,消除了隔阂,贴近了思想,形成了合力。审理科室不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一方面在加强对照审理上下功夫,更加关注全局实施的同类审计项目,从而保证对同类问题统一定性、统一法规适用、统一处理处罚尺度,规范审计工作中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避审计风险。一方面总结交流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经验总结,不断创新审理思路和方法,全面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在项目审理中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规定审理人员对其所出具的审理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对审理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对修改提交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的恰当性负责。
    通过实时审理这条纽带,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融为一体,审计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以审理促进规范行为,以审理促进查深查透,以审理促进制度落实,促进了审计总目标与各专业审计目标之间的有机贯连和补充,审计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显著提升,审计执法更加客观公正,审计文书更加统一规范,审计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审计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连续三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被省人事厅、省审计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宜昌市委、政府表彰为“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群众满意机关”。(曹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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