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区审计局多措并举加大审计风险防控力度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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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不断创新措施,建立健全审计执法各项制度,为防控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打下扎实基础。
    一是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和主审、业务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理机构、局长五级复核审理制,将审计执法责任分解到人,强化了责任落实。
    二是健全审计执法公示制。采取审计组进点公示、重大审计结果公示、政务公开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审计内容、程序、结果、纪律等事项,加大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审计。
    三是落实审计执法督查制。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主任,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对审计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即:对项目审计实行结点控制,严格按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现场审计,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超过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严格执行审计署8号令,增强审计项目评优意识;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探索专家审计经验,编写审计实例;及时反馈信息,扩大审计影响;注重收集审计证据,认真剖析审计案例等,并将上述各项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情况一并纳入季度评议、半年考评、年终考核、优奖劣罚、奖惩到位。
    四是严格执行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对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审计人员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主要责任和相关责任。(章成功 闻方明 汪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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