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靖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三大突破”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来源:福建省南靖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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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靖县委、县政府为推进该县镇(区)党委、政府(管委会)今年换届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强化对该县各镇(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了对该县镇(区)党委书记、镇长(管委会主任)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使该县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了 “三大突破”。
    一是加强领导,在组织保障上取得突破。该县县委书记、县长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县委、县政府为此专门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审计方案,对今年的镇(区)党委书记、镇长(管委会主任)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进行了统一规范,并要求纪委、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和审计局之间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二是转变观念,在成果运用上取得突破。该县往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是实行先离后审,从今年开始,该县则决定对镇(区)党委书记、镇长(管委会主任)的任期经济责任全部实行先审后离,确实为县委、县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管理、监督、考核、使用镇(区)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规范程序,在方法创新上取得突破。该县从今年的镇(区)党委书记、镇长(管委会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始,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方案规定的程序,在审计方法上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从财务审计向权力运行审计转变、从资金审计向行为审计转变、从账本审计向重大事项审计转变、从事后审计向跟踪审计转变。同时还对审计评价进行了统一规范。(陈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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