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审计局住房公积金资金效益审计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7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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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完成了对厦门市2009年住房公积金的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度较高,未发现住房公积金被侵占、挪用的现象,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住房公积金缴存未制定上下限标准、200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较低仅为1.63%、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呈逐步下降趋势等。对此,厦门市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效益,并上报厦门市领导。厦门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责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整改及科学运作,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厦门市领导的批示,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整改,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收到显著的审计成效。主要措施为三个方面:
    一是拟定《关于厦门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的建议》,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在厦门市实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标准,上限标准为月缴存4,557元,下限标准为月缴存9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规定的出台,对部分单位超限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也确保低收入人群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和谐。二是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前提下,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改变定期存款期限,增加利息收入。2010年9月下旬,将原定期存款期限为一年的1.5亿元住房公积金转存为三年期,于2010年12月购买高利率国债3亿元。三是针对开办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门槛较高和提供的材料手续较为繁琐的问题,主动向相关单位提出降低贷款担保费用和减免相关评估费用,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水平,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更多便利。(陈文海 邵泽利 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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