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常务副市长强调要着力营造审计工作良好环境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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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咸宁市召开了全市审计工作会议,针对目前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该市常务副市长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积极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健全完善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真正按照《审计法》的要求,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分管审计工作,各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把审计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让审计情况直接进入主要领导的视野。
    二是畅通完善审计工作的外部运行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审计机关的汇报,及时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对于审计报告反映的普通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弄清情况,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出台措施,扎实加以解决。对于审计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当好审计的“铁后盾”,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机关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对不配合、不支持、不重视审计工作的部门单位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对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是切实维护审计监督权威。审计机关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的高度,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维护好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对于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要严格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要严肃追究部门领导责任;要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的整改要纳入政府督查范围。
    四是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对于审计机关要调查了解的情况,要真实全面地提供资料,及时客观地加以反映;对于审计决定和审计处理,要带头落实;对于审计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审计问责机制;切实推进审计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是切实改善审计机关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审计机关建设,保证审计业务和信息化建设必需的经费,要关注和支持审计工作的统筹发展,为发挥全市审计监督整体作用创造条件。要关心审计干部成长,积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张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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