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确定五大关注点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按照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2011年苏州市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2011年此项工作的五大关注点。
    一是关注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检查被审计单位预算编制和项目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结果是否与批准的预算相符;非税收入的收缴是否规范,有无拖欠、坐支、挤占、挪用和随意使用等问题;检查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二是关注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执行了内部管理制度;有独立核算下属单位的是否建立了对下属单位的检查考核及内审制度,是否开展了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代管的专项资金、基金以及项目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以及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具有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分配处理处罚权的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等环节是否按规范操作。
    三是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重大决策形成的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否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审查资金的筹集、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既定的用途,是否经过集体研究讨论;资产的购建、转让、置换和报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审计将重点关注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决策的执行及其效果,查清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和效益低下等问题。
    四是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廉政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等重大经济活动中,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相关廉政规定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所负责部门(单位)的人员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以及各项厉行节约政策执行的情况,关注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规定情况,是否存在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不到位问题等。
    五是关注以前年度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前年度的审计决定是否得到全面、准确、及时的执行,关注审计整改建议是否被采纳、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等问题。(阚洪敬)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