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审计促进建立“三类制度”构建工程领域反腐“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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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巩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成果,有效实施工程建设长效管理,不断推进工程领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江苏常州审计机关积极参与政府工程长效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审计机关根据几年来政府工程跟踪审计的经验,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了采纳。

    一、建立联席会议类制度,确保高效解决问题。审计积极建议政府出台《政府工程长效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和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和解决政府工程管理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协调的问题,讨论解决政府工程管理中一些重大问题及比较棘手的问题,减少各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提高政府在工程管理上的行政效能,从而有效防范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建立工程监管类制度,确保各部门全面履责。为有效杜绝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审计建议修订完善政府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政府特殊项目管理办法》、《政府应急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政府工程监督制度,包括《政府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政府工程各履职部门廉政风险点管理制度》、《政府工程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制度》、《政府工程社会监督员制度》等。

    三、建立工程考核问责类制度,确保有错必纠。分析工程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审计建议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工程考核问责制度,主要包括《政府项目单位(部门)制度执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政府工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只有各有关部门都各负其责,按照长效化管理的要求,积极参与综合体系建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防火墙”功能。(吕全斌 承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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