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在审计监督体系上实现四个突破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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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寿光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了2010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过了2011年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单位名单,并就全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教法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强调要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上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联席会议组织形式要有新突破。时间安排方面,由现在的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二次,即年中调度、年底总结;会议范围方面,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五个扩大到现在的七个,邀请包括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委员代表、老干部、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形式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公布,并选取典型经济责任事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陈述,说明审计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
    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联动上要有新突破。纪委、监察部门有案件线索的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线索的及时通知纪委、监察部门。同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审计整改和决定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区别情况对违规违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采取戒免谈话等措施;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凡与财政有拨款关系的,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审计决定和有关凭据,在其预算内拨款或财政专户存款中予以扣缴。
    三是审计整改及决定落实反馈上要有新突破。被审计单位要将审计整改及决定落实情况在上报审计部门的同时,一并上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未落实审计决定、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其主负责人要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汇报,并将该单位纳入下一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定期审计,直至整改到位。
    四是审计整改及决定落实监督考核上要有新突破。自今年起,寿光市委将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加强干部监督、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市纪委要将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纳入《寿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未落实审计决定的一次扣3分,以此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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