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来源: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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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湖北省恩施州审计局实施了以政府雇员为核心的投资审计队伍改革,取得较好效果。该局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所聘用的涉及土建、桥梁、道路、水电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聘用人员参与投资审计的方式、方法、承担的权利和责任;制定了《聘用人员参与恩施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奖惩办法》,对聘用人员实施绩效管理,极大的调动了聘用人员的积极性。
    该局还严把制度关,时刻警钟长鸣。一是落实各项廉政措施,切实规范廉洁从审行为。制定了《恩施州审计局聘用人员廉洁从审管理规定》,提出了比新“八不准”更高的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一旦违反,先解聘,后追责。二是创新政府投资审计制度,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制定了《恩施州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复核管理规定》、《恩施州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流程图》,成立恩施州投资审计专家咨询委员会,造价审计实行五级复核制度。即一审结束,由局专职复核人员复核→投资科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如有争议,提交专家委员会审核→再有争议,由局审委会最终审定。三是关口前移突出审计重点,实施跟踪审计。该局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牢牢把握财政资金这条主线,针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动态特点,重点选择投资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大力开展跟踪审计。在审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严把招投标、合同签订关,从源头上监督建设行为;在施工建设阶段,做到逢变更签证必到,逢隐蔽工程签证必到,让监督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在竣工决算阶段,结合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签证等对项目决算进行严格审核。
    2011年1至3月,该局共完成造价审计项目23个,报审金额130372233.65元,审定金额119696905.38元,审减金额10675328.27元,综合审减率8.19%。(杨清利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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