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长对该县审计工作提出八项要求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来源:江西省吉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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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吉安县县长陈敏在听取该县审计局关于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及财政同级审计工作方案后指出:近年来,县审计部门工作扎实认真,严格执法.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陈敏同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按常规推进审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吉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三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数额超千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必须进行认真审计;四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尤其是贷款资金的合理合法性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五是认真做好财政同级审计工作,按照大格局财政审计的要求,将所有资金纳入审计范畴,摸清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六是对重点企业包括房地产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延伸审计;七是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离任都要审计,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八是加强对部门预算管理的监督,重点是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陈敏表示,县政府将全力支持重视审计部门工作,希望县审计局不断加强审计工作力度.严格审计执法.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完成审计任务,力争把审计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推进吉安县全市领先、全省争先作出新的贡献。(张顺生 罗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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