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市纪检监察审计联合建立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廉政审计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来源:山东省龙口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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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龙口市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学习考察活动,纪检、监察、审计三家联合建立了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廉政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外出考察干部所在单位考察前必须提交考察计划及考察邀请函,详细说明考察内容、费用支出预算、参加考察人员等,交市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纪委备案。考察结束后,市纪委审核外出考察干部撰写的考察报告,会同审计局进行考察费用审计。同进,要求外出考察的领导干部在考察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三个严格”的规定:一是严格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二是严格考察经费管理,考察经费按照“谁组织、谁出钱”的原则落实,严禁向参加单位摊派或接受下属单位赞助;三是严肃外出纪律,对违反审批规定擅自外出的党政机关干部,除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对违反规定组织外出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制度推行以来,共对16起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进行了廉政审计,发现并纠正违规支出5起,节约开支30余万元,3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代付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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