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区:全区中学绩效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现“五个统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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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审计厅“绩效审计提高年”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绩效审计项目质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在对全区五所中学开展2010年度财政收支绩效审计工作过程中,通过实现“五个统一”,有效地提高了绩效审计项目质量,充分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统一方案”。审计过程中,该局统一编制了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以及审计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要求,并及时下达到审计项目实施单位。审计组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从而强化了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
    二是“统一文书”。按照全市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的格式要求,该局对五所中学的审计通知书进行了统一。即统一通知书的标题,全部使用“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扬州市邗江区**学校2010年度财政收支绩效情况的通知”;统一通知书的内容,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范围、审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等,从而强化了审计公文的质量控制。
    三是“统一交流”。审计过程中,为全面了解各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由局法制科牵头组织审计组进行集中讨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及如何科学选择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等进行广泛的交流,审计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交流与讨论,起到了相互补充,共同提高的目的,使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
    四是“统一审理”。由局法制科抽调其他业务科室人员统一进行审理,审理人员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对审计组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交叉审查,通过审查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等,提出相关的审理意见。通过统一审理,使审计人员增强了质量控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审计项目质量。
    五是“统一报告”。为使同类型审计报告相对整齐规范、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便于汇总上报,该局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及内容做出了相对的统一。如统一报告中“审计评价标准、审计目标、审计方法”等内容;统一报告中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绩效情况总体评价、绩效情况分项评价)等格式;统一要求对审计发现的绩效方面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意见、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等。同时,对审计建议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即单项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以促进其改善管理;汇总报告从宏观角度提出审计建议,以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吕爱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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