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江审计局“三大机制”扎实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来源:四川省南江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期以来,四川省南江县审计局通过建立“三大机制”扎实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审计机关反腐倡廉,促进审计事业跨越发展。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抓好“四件事”,即: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明晰、分项别类”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局党组行政职责分工,对审计局职权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出审计局职权清单,科学界定和明确审计局和审计局党组会、行政会、党组班子、行政班子的职责和权力,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职权主体、责任股室和公开载体并固定化;规范程序。按照“统一简洁、方便操作”的要求,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编制并公布《审计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审计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审计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决策实施意见及相关流程图等,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行政会及其领导成员行使职权的范围、工作步骤、监督环节等内容,使权力运行程序清晰明了,规范易行;公开运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创新公开形式,搭建公开载体,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进一步建立局党组、行政权力运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推进审计局权力运行全程公开;完善制度。按照“规范用权、制度管权”的要求,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行政会工作规则,制定完善规范党组会、行政会及成员职权的意见,不断完善“三重一大”等各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推荐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策、投票表决等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干部人事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立项、审计实施、证据采集、问题定性及处理、报告签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审计监督权力阳光运行。
    二是建立全面透明的公开机制。推行“四公开”,即:公开内容。对理清并固化的职权,按照保密原则、组织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其他所有的权力内容、编制的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都必须公开;公开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审计项目,必须采取开案审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业务股室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对局内人事或重大项目经费支出,坚持召开领导班子会或职工代表会进行民主审议和决策,支持参会及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推行决策事项无记名票决制;公开平台。建立审计局政务公开网,“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搭建“一网一会两台一栏”公开平台,建立完善局党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载体,实行权力运行全程公开;公开执行。加强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追踪督查,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动态公开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动态公开党组、行政工作目标和不涉秘工作内容,有效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结果。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审计结果,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党务工作情况,局内干部评优表彰情况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等,以适宜的方式及时在党内、外进行公开。
    三是建立民主开放的监督机制。突出“三加强”,即: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充分发挥局纪检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监察作用,严格防控审计风险,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建立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务决策听证咨询、党组行政事务例行公开和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等制度,把党内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党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督体系;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社会舆论监督平台,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载体,定期组织单位分管领导现场接听群众投诉,解答咨询,接受监督,实现与公众信息互动。整合各类投诉、举报渠道,拓展诉求平台,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意见,定期汇总、综合研究,建立健全审计局权力公开运行反馈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凡涉及预算执行审计、民生领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积极推进审计公开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杨长和)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