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审计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来源:河南省郑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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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措并举,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表现为:
    一是领导重视,完善机制。郑州市常务副市长胡荃、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就《规定》的出台,在《郑州日报》发表答记者问专刊,体现了领导的重视,对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荃为组长的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科学制订计划,加强部门联动,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
    二是严格程序,开好进点会。进点前向被审计单位寄发了进点会参加人员告知书,明确了参会人员的类别和层次以及缺席等事项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了纪律,引起了重视。在审计进点时,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到被审计单位召开会议。要求被审计单位的班子成员(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财会人员及中层干部参加。被审计领导干部要对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简要的汇报;组织、纪检部门对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提出工作要求;审计部门进行工作安排,签订审计承诺书、宣读审计工作纪律和举报方式等。
    三是依法、程序、质量、文明审计。根据2011年1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了审计工作的行为标准和审计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规范了审计记录和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质量,着重强化了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公正性、勤勉性和严谨性,注重提升职业道德和职业胜任能力。
    四是加大整改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根据《规定》,目前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起草拟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由市委组织部制订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正在积极酝酿之中,同时正在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五是大力推进AO审计力度。年初,市局经责处全部通过了审计署AO培训认证考试,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了智力保障,提高了审计效率。(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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