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三项措施”保党务公开 促阳光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3日】
【来源:湖北省赤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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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赤壁市审计局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政务透明、阳光审计、依法审计的助推器,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审计的透明度,促进党审共建和谐发展。
    一是强化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把党务公开作为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作为一项贯穿党务工作的长期任务来抓,局总支成立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和决策制度,努力打造决策科学、民主公开、政务透明的审计机关。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下四项制度:一是党务公开工作台帐制度。要落实专人,对有关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等进行认真登记,以利于在实施中进一步提高完善。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退休老干部等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于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收集整理,重要意见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的,要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四是党务预公开制度。局党总支和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要将公开初步方案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必要的调整,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公开。
    三是严格党务公开的责任制考核。建立党务公开考核责任制,细化任务目标,将党务公开量化到人、具体到事。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无缝责任链条”工作模式,落实责任追究。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从分管领导到中层干部,从中层干部到普通审计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履行好岗位职责。把党务公开制度纳入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务公开不走形式,取得实效。(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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